水石村党委、吉斗村党委、各村总支部、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武乐镇迎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乐镇委员会
武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9日
武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6月9日印发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武乐镇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环明传〔2018〕5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五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已于6月7日到广西开展“回头看”督察,并于6月11日下沉到市县一级开展督察。为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察的主要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察镇党委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镇直有关部门督察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各级党委、党总支部和各村委会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一)主要内容: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督察整改方案中重点环境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针对攻坚战7大标志性战役和其他重点领域,结合武乐镇情况,同步统筹安排1个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二、督察的方法步骤
(一)中央督察组进驻广西督察下沉市县一级的时间为期15天。本次进驻督察将开展以下工作:
1.核实问题。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问询、现场核查、笔录取证、留存影像资料等方式,核查整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发现问题线索。
2.调查取证。针对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全面收集、核实问题或问题线索的证据资料,厘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调查承担的责任。
3.汇总情况。返回南宁驻地,召开会议听取各小组情况汇报,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汇总。
(二)梳理分析归档
督察第三阶段为:集中分析梳理督察情况,初步形成主要问题或问题清单,以及督察报告总体框架和基本观点;就督察发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与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口头交换意见,听取意见建议;草拟督察工作报告,并对报告中提到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线索进行整理归档。
三、我镇迎检的主要工作
(一)梳理材料
在中央督察组进驻前及督察期间,镇直各有关部门、市、区派驻单位(整改责任单位)和各村委会须根据督察工作需要准备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以及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指标数据等支撑性资料,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厅发〔2016〕41号)和《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北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港北政办通〔2016〕133号)确定的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整改责任单位全面梳理各自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清单及佐证材料,逾期未完成情况说明等,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档案的要求做好问题整改备查准备。材料整理的具体要求根据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行整理。
2.履职尽责情况。除了按照自治区、市、区、镇的整改方案梳理整改情况外,各单位还应梳理落实自治区、中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法规、政策和重大部署履职尽责情况。
(1)镇党政办。梳理2016年来区委层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贵港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整理完善相关辅证资料。主要是镇三家班子联席会议学习贯彻中央重要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情况的资料(如镇三家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纪要、年度工作要点,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镇性重要会议资料、政府工作报告等)。
(2)镇人大办。梳理2016年来镇人大层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贵港市和港北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整理完善相关辅证资料。主要是镇人大代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如镇人大代表生态环境保护议案以及监督落实情况等)。
(3)镇相关职能部门。梳理本部门本单位2016年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贵港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并整理完善相关辅证资料。
镇纪委、组织办。重点是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问责机制,对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部门及其个人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实行追责和作出组织处理等情况。
派出所。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财政所。重点关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执法经费保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资金统筹保障,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生态补偿考核等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使用管理。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梳理2016年以来,我镇土地利用和资源开发管制,地质遗迹环境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及违法案件查处,矿区开发管理及矿区生态恢复、土地复垦,污染场地的土地用途,被污染场地的土地流转;道路施工扬尘控制综合整治,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直排口截污与河道整治及道路施工扬尘整治,关注船舶港口码头的污染防治和公路建设施工扬尘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及事故应急、非煤矿山(如小型露天采石场、尾矿库、地下矿山)安全监管;履行环保监管职责、落实环保法规政策、推进各项环保重点工作实施和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情况,按照中央督察工作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和保障工作。
水利站。重点关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城镇饮用水备用水源建设,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河道整治,江河湖库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查处,水电项目违规审批,对在江河、湖泊新改扩建排污口的建设单位监督管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库综合整治,以及河长制推进实施等情况。
农业技术推广站。重点关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焚烧管控,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化等)情况。
水产畜牧兽医站。重点关注畜禽养殖禁养区非法养殖的取缔、处罚。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关注水产养殖布局、污染防治及渔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林业站。重点关注重点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天然林保护,城市周边区域林业生态保护,速生桉树等经济林开发种植与环境保护关系协调。
工商所。重点关注销售不合格煤炭、石油焦,销售不合格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料、发动机油等处罚,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对环境造成污染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统计站。及时准确提供社会经济发展各类统计数据。
(4)各村委会。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贵港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梳理重点关注和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分解任务,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整改。
(二)召开迎检工作部署会
6月12日,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再次组织召开全镇迎检工作部署会议,部署有关迎检事宜。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迎检氛围
各村、各有关单位积极宣传报道我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整改工作。
(四)做好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个别谈话的准备
个别谈话每人2小时,谈话内容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开展整改以来,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有什么变化;当前武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下一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应该怎么抓;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有什么意见建议。
(五)协助做好举报受理、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制订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便于督察组了解掌握舆情动态,采取预防性措施;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落实1-2名人员负责信访的接办、整理等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填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化系统。
(六)做好督察组后勤保障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督察组要求协调落实进驻我区期间的食宿、安全,车辆、办公设备和会议用房等后勤保障和安全保障工作。
四、迎检组织机构
成立我镇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组 长:陆曙汉 镇党委书记
邓 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仕扉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覃济勤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善猛 副镇长(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
成 员:王志明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余浩华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杜 坡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锶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宇鹏 镇党委组织委员
雷毓兰 镇党委宣传委员
甘 泉 镇人大副主席
黄绍文 副镇长
黄海立 镇党政办负责人
殷志华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刘雪锋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陶宗毅 武乐派出所所长
卢伟勤 财政所所长
李 东 水利站站长
周卫平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覃若松 林业站站长
蒙伟嘉 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莫齐瀚 工商所所长
李华昇 统计助理
各村党委、党总支部书记
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组、资料组、联络组、督查组、处置组、宣传组、责任追究组、后勤组8个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协助中央督察组开展工作。
1.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协助中央督察组开展工作。
主 任:黄海立 镇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黄秀容 镇党政办干部
韦 勇 镇党政办干部
林家意 镇党政办干部
2.综合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迎检工作,以及中央督察组进驻后的沟通协调工作。
组 长:覃济勤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刘善猛 副镇长(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
组 员:殷志华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刘雪锋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3.资料组。主要负责起草相关讲话材料、汇报材料,收集整理督察工作相关资料,配合对外宣传报道。
组 长:黄海立 镇党政办负责人(兼)
组 员:黄秀容 镇党政办干部
韦 勇 镇党政办干部
林家意 镇党政办干部
4.联络组。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进驻后,协调联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做好走访有关部门、问询相关人员等工作。
组 长:覃济勤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
副组长:黄海立 镇党政办负责人(兼)
组 员:黄秀容 镇党政办干部
韦 勇 镇党政办干部
林家意 镇党政办干部
5.督查组。主要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以及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督查期间每5天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督查情况,并形成督查通报。
组 长:刘善猛 副镇长(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
副组长:殷志华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刘雪锋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组 员:黄春伟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蓝展保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覃建保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林珊珊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林荣富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黄少锋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杨泉生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6.处置组。主要负责制订信访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中央督察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办理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组 长:覃济勤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
刘善猛 副镇长(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
副组长:王志明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余浩华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周锶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宇鹏 镇党委组织委员
雷毓兰 镇党委宣传委员
甘 泉 镇人大副主席
黄绍文 副镇长
陶宗毅 武乐派出所所长
组 员:殷志华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刘雪锋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李 东 水利站站长
周卫平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覃若松 林业站站长
蒙伟嘉 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莫齐瀚 工商所所长
黄春伟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蓝展保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覃建保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林珊珊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林荣富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黄少锋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杨泉生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各村委会主任
7.宣传组。主要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制订督察期间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负责督察期间的信息公开、音像资料收集及新闻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参会和报道会议情况。
组 长:雷毓兰 镇党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黄海立 镇党政办负责人(兼)
组 员:黄秀容 镇党政办干部
韦 勇 镇党政办干部
林家意 镇党政办干部
8. 责任追究组。协助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期间相关责任追究工作。
组 长:杜 坡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杨宇鹏 镇党委组织委员
组 员:黄伟兰 镇纪委委员
李华昇 镇纪委委员
9. 后勤组。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进驻后用车及其他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甘 泉 镇人大副主席
周锶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黄海立 镇党政办负责人(兼)
组 员:黄秀容 镇党政办干部
林家意 镇党政办干部
韦 勇 镇党政办干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镇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各级村和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理念。要准确领会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对全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扎实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情况的大检阅。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中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进一步在贵港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紧盯重点难点,以积极务实态度加快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函》(国环督察函〔2016〕3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6〕)41号),按照整改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逐项梳理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的,要做好固强补弱工作,防止问题反弹;未完成整改或需要持续整改的,要以积极务实的态度抓紧整改;对成因复杂、推进难度大的,要深入分析客观历史原因,形成专项材料,主动向中央督察组汇报解释。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不完成问题整改、不改善环境质量,绝不罢手、绝不收兵。
(三)严密组织实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几场标志性重大战役的决策部署,坚持源头防治,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按照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强力推进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要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重点抓好几个专项工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提出问题清单、工程清单、责任清单,实施清单管理。要全力以赴把当前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好,把深层次的矛盾问题解决好,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
(四)严明纪律规矩,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坚决执行督察组的决定,服从督察组的安排,落实督察组的要求。凡是督察组调阅的文件资料,务必全面准确、及时报送;凡是督察组召集的会议,务必精心准备、准时参加;凡是督察组交办的事项,务必即刻办理、按时回复。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整改工作进展,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掩过饰非;必须紧抓落实督察组指示,绝不允许拖延敷衍、阳奉阴违;必须做到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绝不允许无动于衷、推诿扯皮。对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相关部门要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脱离本单位岗位参与保障工作,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得力,在中央督察期间出现重大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通过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认清我镇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和差距,全镇动员、全力以赴、全时攻坚,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推动我镇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把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我镇生态环保工作的一次检阅、大促进,把配合做好督察工作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推进环保重点工作、整治环境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密防范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