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石村党委、吉斗村党委、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和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责小组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专责小组
组 长:李仕扉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黄绍文 副镇长
成 员:江舒霞 扶贫站负责人
李美平 扶贫站干部
林三凤 扶贫信息员
林燕丽 扶贫信息员
职 责:负责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上传下达、拟定计划和方案,做好总结和汇报;筹备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督促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的落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金政策专责小组
组 长:周锶锦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卢伟勤 财政所所长
成 员:梁富君 财政所干部
廖燕琼 财政所干部
韦棋郴 财政所干部
梁建群 镇政府干部
黄慧娟 镇政府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提出镇支持实施精准扶贫资金筹措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资金,筹措落实镇本级应承担的资金;负责拟定整合支持精准扶贫相关财政资金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利用国家有关支持扶贫开发财税政策,拟定撬动金融资本、吸收社会资金投入精准扶贫的财税政策措施并按程序报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组 长:刘善猛 副镇长
副组长:覃济勤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郭杰永 文化站站长
李 东 水利站站长
林荣富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林姗姗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蓝展宝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职 责:到2020年,实现我镇贫困村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村道到20户以上自然屯(村民小组)通道路,有条件的屯(村民小组)逐步通硬化路;修建扶贫产业开发必须配套的屯级道路;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聚居较多的行政村,有水喝并逐步达到安全饮用水;建设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必须配套的“五小水利”工程;确保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有电用,有稳固人均面积达13平米以上的住房;有文化体育设施,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产业开发专责小组
组 长:黄绍文 副镇长
副组长:王治明 统战委员、党委副书记(挂职)
成 员:覃干虎 农机站站长
周卫平 农推站站长
蒙伟嘉 兽医站站长
覃若松 林业站站长
李华昇 统计助理
陆烽柯 党政办干部
职 责:负责发展镇辖区内特色种养业和林业经济;搞好扶贫农业科技服务、农机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发展镇辖区内工业,抓好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贫困地区特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处置产业开发过程中社会稳定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公共服务专责小组
组 长:雷毓兰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李长文 民政办负责人
黎 聪 卫生院院长
蒙锐森 武乐学区办主任
凌宏生 社保中心主任
韦海强 社保中心干部
黄炎叁 社保中心干部
黄国仟 残联专干
梁艳玲 财政所干部
邱 暖 镇政府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和智力扶贫工作;落实贫困人口低保政策;健全贫困人口养老保障体系;建立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组织保障专责小组
组 长:杨宇鹏 党委组织委员
副组长:余浩华 党委副书记(挂职)
成 员:覃寅铭 组织办干部
张立基 镇政府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健全扶贫工作机构,配强和充实扶贫工作力量;抓好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开发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抓好贫困村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选派、管理、考核等工作;抓好贫困村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组织各界力量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村集体经济专责小组
组 长:杨宇鹏 党委组织委员
副组长:余浩华 党委副书记(挂职)
成 员:林姗姗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
覃寅铭 镇政府工作人员
各村支书、主任
职 责:负责指导发展各村集体经济,2018年贫困村村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监督执纪问责专责组
组 长:陆曙汉 党委书记
邓 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绍文 副镇长
杜 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甘 泉 人大副主席
成 员:黄海立 党政办负责人
韦 勇 党政办干部
职 责:负责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各专责小组组长是本组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负责统筹协调、召集会议、组织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工作清单、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推进本组工作实施。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专责小组要围绕实现3个贫困村、所有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落实本组各成员单位的目标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结合本组的工作任务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重点倾斜和保障贫困村,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富民特色产业,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分类分批精准帮扶贫困人口脱贫。
(三)实行工作督办制。着力督办各专责小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解决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落实的其他事项。
(四)实行定期会议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专责小组汇报会,主要听取各专责小组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每月各专责小组召开一次“碰头会”,总结点评本组当月工作,安排部署当月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五)实行信息报送制。各专责小组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整理报送相关信息。各专责小组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信息到综合协调专责小组,主要报送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新动向,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或经验;每2个月,要以书面形式向综合协调专责小组报送一次工作情况汇报。
(六)实行工作问责制。各专责小组在年度、季度、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的,对相关专责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中共武乐镇委员会
武乐镇人民政府
2018年 5月23 日
港北区武乐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