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港北财政推动工程项目提速增效400万以下工程实行定点采购
来源:港北区财政局 作者:港北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7-03 10:10 阅读:41

近日,港北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北区第六期限额内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定点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将港北区本级预算单位工程施工定点采购限额标准由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调整提高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限额标准。港北区财政局据此也及时调整了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将工程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至400万元。为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港北区财政局对2017年10月印发的《关于港北区第六期限额内财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定点采购的通知》进行调整,将港北区本级预算单位工程施工定点采购限额标准从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区本级预算单位建设项目批复投资概算或预算在2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含2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重建、拆除、装修、修缮的房屋建筑等工程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项目,实行定点采购。

调整工程施工定点采购限额标准后,港北区本级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采购单位可以在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入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四类工程项目的共40个工程定点承包商里面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无需再重复招标,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有效推动工程项目开工实施,从而为加快全区财政支出进度,达到绩效考核要求,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