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倪新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港北政办发〔2018〕14号)
来源:港北区政府办
作者:港北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5-0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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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倪新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法制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调处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本办各股室:
经研究决定:
倪新孟同志任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四秘书股股长;
免去甘春盛同志的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四秘书股股长职务。
2018年5月7日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