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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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宝小区14、15号商铺违规储存 液化石油气情况汇报
来源:港北区市政管理局 作者:港北区市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5-22 11:55 阅读:167

关于德宝小区14、15号商铺违规储存

液化石油气情况汇报

 

20185211137,接群众举报,德宝小区1415号商铺违规储存液化石油气,我局马上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现场执法人员在德宝小区1415号商铺室内没有发现违规储存液化石油气现象1415号商铺门口前有一辆五十铃小货车(车牌:粤E-G73**)疑违规储存液化石油气,执法人员对其开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并对当事人张攀(身份证:452502********7311,电话139****0138)进行教育并说明情况,当事人接受批评教育,把车辆立即开回公司存放。由于瓶装气存放在车上,查处权在运管部门,已向区政府建议协调市运管部门对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