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喜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港北人常〔2018〕11号)
来源:港北区人大办
作者:港北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5-23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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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喜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港北区人民法院:
根据港北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发坚的提请,经港北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陈喜志同志为港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许国龙同志为港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黄蕾同志的港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胡君同志的港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杨春梅同志的港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傅文波同志的港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港北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