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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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网络问政:港北交通局小区里有人在小区杂物房无证营业
来源: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区分局 作者: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区分局 发布日期:2018-05-23 09:30 阅读:617

网友提问:

  • 港北区交通局里面有人在第二栋一楼一间杂物房无证营业,4月15号的时候已经有部门进去警告过无证不可以营业。但是现在他们还在无证营业中,据我所知,交通局是国家机关单位,任何人都不能在里面私自设点。是谁给予他们权利能在交通局里面第二栋一楼的一间杂物房营业?而且还是无证营业。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并尽快处理!

部门答复:

亲爱的网友(闪闪星光)

2018年5月14日,我接到您在贵港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关于港北区交通局小区里有人在小区杂物房无证经营情况后,高度重视,5月15日上午组织执法人员现地核查,现就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政的地点为港北区交通局小区里面二栋一楼一间杂物房。检查时,该地址正开门营业,一名女性员工在场,室内摆放有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墙上悬挂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名称:贵港市贵东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02MA5N4P8320,住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4号1幢1单元601号停车房屋,法定代表人:牟琼丹,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18年04月17日,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代办企业证照;税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刻章服务。

经咨询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负责人得知:该企业办照时材料齐全,登记地址为港北区交通局住宅小区,不是交通局办公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住改商”的登记规范。执法人员现场提醒应悬挂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该员工表示立即向老板反映,抓好整改。

    感谢您对工商部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