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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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网络问政:过度推销等于传销吗?
来源: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区分局 作者: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区分局 发布日期:2018-05-23 09:26 阅读:442

网友提问:

  • 在贵港龙凤嘉苑后的有一家保健品店,每天都聚集一大群老爷爷老奶奶,以送鸡蛋送纸巾让他们互相介绍其他老人来听保健讲座,里面玉石椅买一万八,口服液九百九,请问这些店正规吗?

部门答复:

亲爱的网友(那些花儿):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位于贵港市龙凤嘉苑后的一家保健品店免费送礼吸引老年人来听保健讲座并售卖高价口服液等商品的行为涉嫌传销,我局接到该情况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到您所称位置进行调查,发现该位置并未发现有保健品店。进一步询问了龙凤嘉苑周边住户居民,均称附近并没有保健品店。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执法人员也无法进一步确认举报所称保健品店位置,建议您补充详细地址和店铺名称,以便我局执法人员再度开展调查。

此外,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感谢您对工商部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区分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