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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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安监局机构概况
来源:安监局 作者: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8-05-22 17:04 阅读:384

一、领导简介

1.领导相片、姓名、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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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铁勤(局长)

1995.07—1998.12    在港北区港城镇教委办工作,任教育团工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勤工学办经理

1999.01—2000.02    任大圩镇镇长助理

2000.03—2001.02    任大圩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1997.09—2000.06  中央党校函授大专行政管理专业毕业)

2001.03—2003.02    在共青团港北区委工作任副书记

2000.09—2002.12  中央党校函授本科行政管理专业毕业)

2003.03—2005.12    在共青团港北区委工作任书记

2006.01—2010.09    在中里乡工作任党委副书记、乡长

2010.10—2012.05    在中里乡工作任党委书记

2012.05—2016.05    在港北区水利局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6.06—2017.12    在港北区交通局工作任党组书记、局长

2017.12—           在港北区安监局工作任党组书记、局长

图片2.png 

黄联科(副局长)

     1991.01—1995.08  县级贵港市大圩土地所  管理员

(其间:1993.09-1995.07在广西农垦大学带薪脱产学

            习两年)     

1995.08—1996.06  县级贵港市大圩镇司法所  司法办主任

1996.06—1999.01  贵港市大圩镇司法所  司法办主任

1999.02—1999.09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  党委书记助理

1999.09—2001.03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政府  副乡长

2001.04—2003.09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  党委副书记

2003.09—2006.03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其间:2002.09-2004.12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6.03—2010.12  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0.12—2012.04  贵港市港北区安监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05—         港北区安监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图片3.png 

黄瑞南(副局长)

1995.08—2008.5  在港城镇政府工作,历任政府资料员、统计助理员、党政办主任兼镇团委书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08.06—2016.5  在港北区纪委监察局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常委;

2016.6—2017.11  在港北区民政局工作,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7.12—        在港北区安监局工作,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2. 分工

港北安监通〔2018〕 3

 

 

 

港北区安监局关于领导班子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港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经研究,决定本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姚铁勤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联系政府办、编委办财政局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黄联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监察大队;分管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和面上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及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分管新农村(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发改、教育、粮食、市政、人社、水利、经贸、建设、林业、卫计、民政、工会、武装、宣传、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机关事务、科技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黄瑞南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安委办、办公室、财务、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及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分管绩效考评、政务公开、纪检监察、执法监督和信访工作;负责协调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交警、公安、消防、工商、交通、农机、食品药品监督、国土、文体新、环保、农业、畜牧、法制、司法、监察委、团委、妇联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港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21

 

 

 

 

 

 

 

 

 

 

 

 

 送:贵港市安监局                                 

港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21日印发

 

二、机构主要职责

1.机构名称:港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联系电话:07754258295

3.办公地址:港北区行政中心A635号(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西段)

4.电子邮箱:gbaj4258295@126.com

5.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承担港北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综合监督管理市级(及以上)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港北区管理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及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5)依法监督工矿商贸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组织港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港北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依职权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本辖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督促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资格考核认定,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作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1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港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接待、信访、宣传、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港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股职责

认真研究本局业务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全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结案等工作及其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港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职责

加挂港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承担港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定区人民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督促检查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督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三、内设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1)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监察,受委托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

2)负责核查反映安全生产方面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处理结果落实;

4)协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值班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6)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人:张健伟

3.联系电话:07754258485

4.办公地址:港北区行政中心A633号(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