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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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古伞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港北区环境保护局 作者:港北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8-05-17 17:41 阅读:314

项目代码:2017-450802-89-03-035327

 

 

 

 

港北环管[2018]32号


 

关于汉古伞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汉古伞庄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汉古伞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环评报告表基本按照规范编制,内容较全面,保护目标明确,环境现状调查结论较客观,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基本可信,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具有一定针对性。该环评报告表可作为开展项目污染防治设计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拟建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坦阳村下石贤屯。项目东面、东南面约40m为池河屯,东面约60m为甘西,东南面840m为坦阳村,坦阳河穿过项目场地,南面约10m为下石贤屯,南面190m为上石贤,南面1120m为六协,西、北面均为林地,贵港市二级公路贯穿项目场地。项目规划用面积1533333.333m2,总建筑面积116493.488m2,以打造一个文化遗产活化典范为目标,按照汉唐时期建筑风格建成以民宿、古代手工坊区、毛竹产业核心示范区为一体,融合民族品牌、旅游、民族风情、特色文化、民宿、传统手工艺传承的艺术生态田园综合体,建成后预计客流量达100万人次/年。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7万元。

三、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等,以及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生活污水、噪声以及固废垃圾等。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扬尘及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要建阻挡围栏,建筑施工要使用商品预拌和混凝土,晴天施工要采用定期洒水抑尘、清扫尘土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或采取其他减震降噪等有效措施降低建筑噪声污染,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避免噪声扰民。

(二)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应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用于田地浇灌,建筑垃圾和弃土运送到市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弃渣等固体废弃物。

(三)要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项目排水管网,运营期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作林地、果园地等浇灌用水,不得外排入地表径流,严禁向水体排放污水。

(四)油烟须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要求后引至楼顶外排放。公厕、垃圾收集点恶臭应定期清洁和采用密闭垃圾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项目生活垃圾外运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餐厨店铺收集餐厨垃圾后,应当及时清理作业场地,并将收集的餐厨垃圾运送到指定场所;污泥由环卫部门派吸污车对其进行清掏,并转运至贵港市指定消纳场处理。

(六)项目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及采取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确保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的标准要求。

(七)植树种草,加强绿化。加强项目区内绿化植被、景观的养护,保护生态环境

五、由港北区环境监察大队做好建设期、运营期间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建设期、运营期出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到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市港北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