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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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红十字会机构概况
来源:港北区红十字会 作者:港北区红十字会 发布日期:2018-05-08 08:36 阅读:362


 

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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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姚铁勇,汉族 197210月出生, 中共党员199510月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历任贵港市港南区木梓镇卫生院副院长、院长,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贵港市港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主任,贵港市港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贵港市港北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分工:

1、主持红十字会机关全面工作;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3、主管机关人事、财务及业务工作;

4、负责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

5、完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上级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贵港市港北区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425851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A660

电子邮箱:gbhh4258510@163.com

工作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和上级红十字会的要求,制订本区红十字会工作计划。

二、开展备灾救灾及社会救助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并争取上级红十字会和外界红十字会组织的援助;募集资金,发展红十字社会福利事业,扩大人道主义救援资金来源。

三、开展人道主义领域的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与有关部门一道组织群众性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防病知识;组织、宣传、实施无偿献血和推动开展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及捐献遗体、器官等工作。

四、以爱国主义、人道主义教育为中心,开展、指导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五、组织、指导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及各类红十字社团组织、各级红十字(会)医疗救护机构开展人道领域的工作。

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其规定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七、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对台事务工作。

八、做好人道主义领域的寻人服务工作。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红十字会委托的其它事宜。

三、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

主要负责区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对港北区红十字会机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拟定机关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安排红十字会的重要活动;负责秘书、机关的机要保密、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干部教育、安全保卫、资料管理、来信来访、绩效网络等工作;负责红十字会报刊的发行和征订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和较大型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负责人:黄伟坚   联系电话:425851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A660

 

2.业务股

负责备灾救灾、赈济工作;负责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助,及时了解并报告灾情;负责救灾物资的接收、统计、分配和发放工作;负责救灾、赈济计划的制订与实施;组织募捐活动;与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性的卫生救护训练,普及防病知识;建立健全红十字会自救互助网络;负责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负责指导学校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及志愿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国际人道法与红十字运动知识的传播工作;宣传、检查、督促红十字会法的实施;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和器官、遗体捐献、骨髓移植供者的登记工作;筹措红十字会备灾资金等工作。

负责人:陈春芳   联系电话:425851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行政中心A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