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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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来源:区扶贫办 作者:区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8-03-08 11:39 阅读:618

为了确保港北区2020年如期实现“村出列,人脱贫”,同步实现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港北区扶贫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市扶贫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为做好2018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做好精准脱贫、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特整理出2018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贵港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五年攻坚、共圆小康”为总目标,实施“八个一”特色产业思路,坚持实事求是、产业先行、整合资源、廉洁扶贫四个原则,围绕“六个一批”和“十大行动”,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发扬 “四干”精神,做到“四个切实”、“六个精准”,力争实现年内计划减贫的贫困人口达到“八有一超”脱贫指标,脱贫摘帽的贫困村达到“十一有一低于”脱贫指标。加大脱贫人口后续扶持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稳定帮扶政策,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征求<2018年脱贫摘帽计划分解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拟定,完成18个贫困村摘帽,脱贫人口8000继续巩固2014、2015年退出户和2016、2017年脱贫户脱贫成果。

三、时间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

四、实施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1 月1日至1月31日)

2018年元月份为宣传动员月,具体工作:制订方案、任务安排、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 月1日至11月30日)

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产业开发扶贫。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围绕“八个一”(一袋富硒米、一只小龙虾、一只瑶山鸡、一头猪、一颗坚果、一粒橘红、一片桑叶、一颗荔枝)特色产业发展,创建一批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园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2018年要按照“123+”工作思路创建各级农业特色示范区,即创建1个自治区级示范区、2个县级示范区、3个乡级示范区,35个贫困村各打造一个示范基地。在突出主导或特色产业前提下,注重拓展农业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一批技术研发、生产示范、加工流通、科普展示、旅游观光、餐饮服务、休闲体验、文化传承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拉长产业链条,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②巩固并提高五个特色产业的覆盖率。特色产业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是一个考核指标,目前我区特色产业覆盖率为82.71%2018年我们要继续完善贫困户产业开发项目扶持政策,进一步改进种养模式,加快实现农业产业从传统发展方式向现代发展方式的转变。如以港北区富硒优质稻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区为平台,把稻生产从分散经营为特点的“单家独户”经营模式转变为以规模化、机械化生产为特点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以港丰农牧公司、德丰农牧公司为带动,把养鸡产业从房前屋后的家庭散养转变为林下规模生态养殖;以西江福林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北山家庭农场为龙头,把养猪产业从家庭圈养转变为规模化高架网床生态养殖。通过做大做强传统优势特色产业(优质稻、鸡、猪),巩固并提高五个特色产业的覆盖率。③明确责任,建立一批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打造一批上档次的产业扶贫示范点。要求每个乡镇打造5个以上产业扶贫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有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组成员单位各牵头领办一个示范基地,着力在“引领、示范、带动”上下功夫,其中区农业局打造2个300亩以上种植示范基地、水产畜牧兽医局打造2个规模养殖示范基地、林业局打造2个林业示范基地(含林下种养经济示范基地)、招商局打造2个农副产品加工示范点等。④完善机制,发挥好产业组成员单位的作用。一是健全轮流驻组值班制度。12个产业组成员单位分别派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到产业组办公室上班一个月,协助农业局常驻人员开展本组日常工作。二是健全责任包干制度。产业专责小组12个成员单位对各乡镇(街道)的产业扶贫工作包干负责,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从计划、实施到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指导。三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产业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和问题。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责任部门:产业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2.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围绕“八个一”特色产业发展,创建特色产业示范区,带动50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贫困村全面消除空壳村收入达3万元以上,面上村基本消除空壳村。依托村民合作社承载贫困户产业覆盖2018年依托村民合作社承载贫困户5000元、2000元以奖代补资金,做大村集体经济,同时覆盖60%以上贫困户。实现集体经济和贫困户有持续性收入。③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试行港北区“组财村管”制度,夯实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通过深挖港城镇樟村的经验做法,带领村级集体实现集体经济收入提档升级,稳固增收。④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强化考核,突出责任导向。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党建绩效目标考核和专项督查内容。二是从严问责,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双随机”督查,严肃通报问责,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完成。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部门:村集体经济专责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3.实施扶智、扶志工程。实施教育扶贫扶智工程一是根据上级安排的资金,对贫困家庭幼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实行资助,发放大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确保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户有义务教育保障。二是继续实施“控辍保学”的“双线四包”(即区、乡镇、村一条线,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本辖区的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千方百计降低学生辍学率,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三是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求助政策及医疗救助。加强对目前在册的低保对象进行排查,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剔除,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100%纳入低保保障,确保低保对象与贫困对象的有效衔接。并继续做好民政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工作,加大宣传,简化申请手续,方便贫困户的申请。③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一是积极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按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区扶贫办提供的数据,对贫困人员逐户上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100%。二是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全区具备住院条件的7所公立医院(区医院、6个卫生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切实减轻贫困人员住院就医负担。三是做好“光明行动”活动。根据市级下达任务要求,做好患病人员疾病筛查、实施免费救治手术等工作,让贫困白内障患者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复明手术。④实施残疾人扶贫政策。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大力开展贫困户残疾人认定发证工作,重点结对扶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每户给予1000元的帮扶资金,计划帮助110户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促进贫困残疾人家庭实现脱贫致富。抓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帮扶工作。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计划辐射带动100名以上的残疾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计划对50名贫困残疾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让这些残疾人掌握一、两门符合自身发展的种养实用技术,提高他们发展生产能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项目。以农村贫困残疾人为重点和优先托养对象,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补助,计划对50名在就业年龄段、丧失劳动能力、长期需要照顾护理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每人给予1500元的托养服务补助,改善受助的残疾人生活环境和护理条件。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落实资金并计划对20户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改造10户)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每户补助4000元,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出行条件,方便他们的生活。⑤有效解决贫困人员就业难问题。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统筹推进贫困人员转移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积极引导贫困人员“两后生”参加职业培训,计划2018年我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转移就业130人以上,职业培训(含“两后生”)100人以上,由自治区具体指标为准。继续落实贫困劳动力就业交通补助政策,对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外出务工8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计划2018年该项政策继续落实1000人以上,充分调动贫困户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的积极性。⑥健全贫困人口城乡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全区贫困人口进行再一次排查,认真核查出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人员,确保我区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100%。⑦实施健康扶贫商业医疗保险方案。为提高港北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助推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为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港北区贫困人员每人购买一份由人保财险公司提供的“健康扶贫保险”,开展大病救助行动,降低贫困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使港北区农村贫困人口患病住院费用享受各类保障政策措施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看病问题。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部门:公共服务专责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4.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围绕年度建设任务,对照脱贫摘帽路、水、电、房和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深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行动。①“有路通村屯方面。计划涉及贫困村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190条259.87公里全区贫困户及贫困村中20户以上的自然屯升级提升通屯道路硬化建设计划87条55.6公里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机动车能通行。水库移民村通屯道路项目6个,建设规模4.103公里。2018年计划建设民族宗教事务项目道路1个项目,三面光水渠2个项目,水坝2个项目实施“农村道路提档形态”工程,区年度摘帽的贫困村行政村实现100%四级水泥路公路“有饮用水”方面。小农水建设项目12个,整村推进提升13个贫困村有自来水喝大力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对贫困户进行适当补助,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重点解决2018年预脱贫摘帽贫困村中贫困人口和饮水保障程度低的群众饮水困难问题,计划解决6836人饮水问题且达到安全用水标准。确保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村达到98%以上农户有安全饮用水。“有住房保障”方面。计划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368户,要求在2018年10月底前竣工,并完成门窗安装。计划完成年度脱贫摘帽村达到98%以上农户有稳固住房。“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一事一议计划项目31个,其中通屯道路建设项目25个,公共服务设施项目6个。2018年建设贫困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个,优化贫困村村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整合项目资金,确保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能达标。“有电用”方面。完成预脱贫贫困户“有电用”指标,确保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98%以上农户家庭接通生活用电。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部门:基础设施专责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5.抓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完成“十三五”期间全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任务。纳入我区“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288户1246人,其中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为36户190人。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对已签订旧房拆除协议的288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报区政府审批印发《港北区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实施方案》和《港北区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再统一铺开。③推进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工作。对搬迁到“港北区老乡家园”贫困户,通过整合资金,在老乡家园附近租(征)地300-500亩,采取“企业+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发展后续产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户(除长期外出务工外)都有产业覆盖一是实施搬迁贫困户“微田园”工程。在安置点就近流转100亩土地开办“微田园”等农耕场所,统一规划成小块,按照“无偿耕种 3 年,搬迁贫困户户均 0.1 亩”的标准分给搬迁贫困户耕作,确保每户拥有自己的“菜园地”,解决他们的“菜篮子”问题。二是实施搬迁安置点休闲农业项目引进能人在安置点附近流转300亩左右土地创建一个休闲农业基地。通过“公司+合作社+贫困户+基地”的模式,探索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以入股的形式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项目,投资形成的分红折股量化给搬迁贫困户,增加搬迁贫困户财产性收入;同时,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基地务工,增加搬迁贫困户工资性收入。④解决搬迁户就业创业问题。对搬迁到“港北区老乡家园”的贫困户,采取“园区务工,摊位就业,合作创业”方式,确保每户有1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通过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帮扶,让搬迁贫困户获得稳定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增强搬迁贫困户的安全感、归属感、获得感,确保实现搬得出、住得下、有就业、能脱贫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移民局,责任部门易地扶贫搬迁专责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6.推进金融扶贫工作①加大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投入。一是加大本级财政预算投入。港北区本级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二是盘活存量投入。将当年按规定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三是区级统筹加大扶贫投入。区级财政要将通过加大预算投入、盘活存量等筹集的扶贫投入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中。②加大扶贫贷款财政贴息力度。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同时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期限在3年以内的,由区财政按实际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使所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讲求诚信、具有良好还款意愿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扶贫项目贷款的,由县级财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3号)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和额度内给予财政贴息。上述财政贴息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从自治区、市级财政补助的财政专项资金和区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③保障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根据《关于财政安排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农〔2017〕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农〔2017〕58号)文件精神,足额落实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部门资金政策专责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7.抓好党建促脱贫工作。从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抓好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各项工作,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严抓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选派、培训、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考核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注意从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中择优选拔任用干部3月份之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全部选派结束。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村党支部建设年”活动,继续开展固定党的主题活动,加强对软弱涣散贫困村党组织整顿提升,促进村党组织向星级化管理目标发展;按照“规范+特色”继续推进党建示范点和贫困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整合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资源,分级分类抓好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党员大培训,逐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堡垒阵地。③严格扶贫队伍管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基层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54321”帮扶制度,充分发挥专责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干部的政策轮训,通过组织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和贫困户代表到外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模式,提高扶贫工作水平。深入开展精准帮扶。继续深入开展每月扶贫周活动,大对深度贫困村的帮扶力度,结合实际建立我区帮扶人管理数据库,规范我区帮扶人的管理;继续开展“一帮一联”工作,建立贫困户脱贫台账,推动政策落实;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实施“百人帮百村”工程,开展信息服务、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扶贫考察、访贫慰问等多种形式的扶贫公益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部门:组织保障专责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8.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和新闻报道力度重点围绕几个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工作。一是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让全区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二是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部署举措。报道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和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三是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进展成效。报道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脱贫攻坚的工作举措、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各乡镇(街道)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规模、人民安居乐业、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新成绩。四是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宣传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探索和鲜活经验,宣传贫困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脱贫典型,宣传带领群众真抓实干、克难攻坚、脱贫致富的第一书记典型,宣传社会各界支持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②围绕脱贫攻坚主题扎实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一是开设宣传专栏。在《港北采风》、港北宣传等阵地开设“聚焦脱贫攻坚”的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会议和安排部署,及时反映我区各级、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做好外宣报道。积极协调新华网、人民网、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贵港日报、贵港电视台、贵港电台等上级媒体,集中力量挖掘我区脱贫攻坚的亮点和特色,采取灵活多样的报道形式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我区脱贫攻坚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争取在中央级媒体有上稿率③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好社会宣传阵地,在区行政中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周边办公场所制作设置脱贫攻坚的宣传专栏。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社会宣传,有效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对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作用,结合我区开展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大入村入户宣传力度,提高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认知率。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宣传专责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9.狠抓督查问责。督查通报实行红黑榜制度,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①对2014、2015、2016、2017年脱贫户和摘帽村的脱贫成效“回头看”。②全面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落实扶贫政策作为工作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推进。③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大力开展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对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确保取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牵头单位区扶贫办,责任部门:综合协调专责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五、总结阶段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同时做出下一年度计划,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港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gbfpzhxtz@163.com。

 

                                        港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