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武乐镇 作者:武乐镇 发布日期:2018-02-12 19:15 阅读: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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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是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及所属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和制定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实施;加强对行政和经济组织的领导,引导和带领辖区内群众走勤劳致富、奔小康道路,促进农民增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以及青年、妇女、民兵等组织的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

4.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5.严格遵守国家财政经济纪律和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监督辖区内各单位执法人员执法,保障他们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6.培养和发展新党员,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审查和鉴定工作,宣传党员中的模范事迹;

7.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做好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8.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和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的权利;

9.贯彻执行农村家庭经济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农村经济,合理调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引导群众进行科技兴农和兴办各种经济组织,指导群众积极发展商品经济,保障农村集体、个体发展经济应有的自主权;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10.保障妇女同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同工同酬及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1.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 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抓好固投和企业上规工作,使武乐镇政府各项社会经济指标再有新表现。

2. 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力度,筛选切合实际的扶贫项目,实现贫困户增收。

3. 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4. 大力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保持片区征地拆迁工作机构不变、人员不变、任务不减。加大“双违”整治工作,确保零增长,减存量。

5. 继续加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完善村屯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8. 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水平。

9. 统筹做好环保问题整改、推进“河长制”,改善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10.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全乡镇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以全新的形象推进武乐新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我镇人民政府本级为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党政办、群众工作中心、综治办、组织办、纪委办、扶贫办、统计办、安监办。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2.所属单位

1)武乐镇财政所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科员事业单位。

2)武乐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级)。

3)武乐镇农业机械化推广站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级)。

4)武乐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级)。

5)武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副职)。

6)武乐镇林业站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级)。

7)武乐镇林业站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级)。

8)武乐镇文化广播站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级)。

9)武乐镇水利站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级)

10)武乐镇兽医站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级)。

11)武乐镇社保所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镇属二层事业单位(科员级)。

武乐镇共有公共机构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0个。行政单位是武乐镇人大、武乐镇人民政府、武乐镇党委。事业单位分别是:武乐镇财政所、武乐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武乐镇农业机械推广站站、武乐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武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武乐镇林业站、武乐镇文化广播站、武乐镇水利工作站、武乐镇兽医站、武乐镇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武乐镇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

2.武乐镇财政所(二级预算单位)

3.武乐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二级预算单位)

4.武乐镇农业机械推广站站(二级预算单位)

5. 武乐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二级预算单位)

6. 武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二级预算单位)

7. 武乐镇林业站(二级预算单位)

8. 武乐镇文化广播站(二级预算单位)

9. 武乐镇水利工作站(二级预算单位)

10. 武乐镇兽医站(二级预算单位)

11.武乐镇社会保障服务所(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1、行政编制人数 25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

2、事业编制人数44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6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38人;

(二)人员构成

1、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编在职人员69人,聘用人员11人,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总预算941.11万元,同比增加90.4万元,增长10.63%。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41.11万元,同比增加90.4万元,增长10.63%。

 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等;二是五险一金等。

(二)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94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67%,同比增加69.67万元,增长9.97%;项目支出172.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31%,同比增加20.73万元,增长13.6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等;二是五险一金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42%,同比增加27.23万元,增长9.18%。

2)国防支出1.25万元,占总预算0.13%与上年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5%,同比增长1.58万元,增长15.4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4万元,占支出总预11.33%,同比减少4.7万元,降低4.22%。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5%,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1.72%。

6)节能环保支出9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同比增加48.11万元,增长98.44%。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7%,同比减少9.39万元,降低56.6%。

8)农林水支出265.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24%,同比增加25.08万元,增长10.42%。

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同比减少5.83万元,降低100%。

10)住房保障支出46.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1%,同比减少6.94万元,减少17.6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6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69%,同比增加69.67万元, 增长9.9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0.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4%,同比增加125.44万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是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7.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2%,同比减少17.4万元,下降26.6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小城镇建设工作经费、水稻良种补贴工作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同比减少38.37万元,下降78.29%。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收支功能科目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经济科目分类规划到工资福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2.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31%,同比增加20.73万元,增长13.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3.21%;同比减少12.75万元,下降28.66%。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2.2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5.12%;同比增加7.98万元,增长7.65%。要原因是业务工作经费提高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8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67%;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941.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941.11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41.1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41.1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76万元,项目支出172.35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302.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预算  203.09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24 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3 万元,主要是单位负担的在职人员按规定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事业运行5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3万元,项目支出5.5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农业部门属事业单位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6.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10.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0.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46.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政府机关和11个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8.病虫害控制0.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兽医站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专项支出。

9.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区文件规定的对大学生村官到基层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的费支出。

10.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31.92万元,基本支出123.09万元,项目支出8.8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村干部的基本工资和办公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计划生育机构4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9万元,项目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服务所的相关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计划生育服务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万元,项目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资福利支出。

13.劳动保障监察2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万元,项目支出8.79万元。用于劳动保障服务所的相关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完成各项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发动、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经费支出等。

1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8.39万元,用于水利站的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1.81万元,项目支出6.58万元。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3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发放新农合医疗审核员工资、按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6.信访事务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政府及村级群众专项工作的专项支出。

17.人大会议3.6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政府组织开展人大会议等工作的专项支出。

18.农村环境保护48.8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镇垃圾保洁清运费、村屯垃圾清运费、乡镇保洁员工资等专项支出。

19.群众文化1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属事业单位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其他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支出48.11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发放乡镇环卫工人工资工资。

2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国防支出1.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征兵经费支出。

24.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政府办公经费支出。

25.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部门属事业单位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6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1.8 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9.66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66万元,同比预算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9.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7.86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降低3.68%。原因主要是主要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同比预算减少1.7万元,同比下降14.4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压减公务用车的燃油费、修理费及过路过桥费等开支。

四、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共有 1个行政机关和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9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82.96  万元,同比预算增加48.14  万元,增长20.56%,增加的主要是因为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等。 

(二)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43.71万元,同比减少245.41 万元,下降84.88 %,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购置。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 43.7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  %;服务项目采购预算  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0  %。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金额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共计2930.7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22.96 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14.43 %,具体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0 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 0 %。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 个,涉及金额5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1.91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项目名称:村屯垃圾清运费(保洁员工资),预算金额36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 项目名称:乡镇(街道)垃圾保洁清运费,预算金额12.87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 项目名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发动经费,预算金额3.04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港北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