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港北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港北区财政局 作者:港北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3-12 15:55 阅读:57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条例》(贵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由港北区财政局办公室编制而成的。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新日博365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港北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369号财政综合楼三楼,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258668,传真:0775-4258663。

一、本年度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区政府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安排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建章立制工作。制定了《港北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港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港北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操作程序》,规范和明确了公开事项的内容依据、办理程序、公开形式、联系方式等。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股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在起草公文和制作信息时,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具体理由,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再根据工作职责指定股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全部公开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并指定专人对外发布。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根据区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信息的公开,加大了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力度,提高了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我区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各个月份或季度的财政性资金收支情况以及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最新财政政策等信息,让群众了解财政,支持财政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并对财政部门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的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良好。2017年以来,港北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化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办公室负责港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办和日常工作;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港北区财政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2017年,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围绕我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我局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围绕财政保增长、保民生、促和谐以及机关作风建设等,采集突出时效性、全局性和指导性的财政信息,采取信息专报、简报的形式对不同的信息内容进行公布。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由专人定期对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网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平台正常使用,以便及时充实、更新公开内容,确保本局的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财经政策法规以及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办事结果等以及政府采购、会计培训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开。三是加强财政部门窗口单位建设。在区行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在多处放置《办事指南》等服务手册,让前来办事人员对所有服务事项一目了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注重公开时效。定期修改、充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财政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有关内容。财政部门新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财经动态及时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向公众公布。并借助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对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梳理,规范,及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发布、更新和撤换,突出时效性。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年我局通过简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是公开港北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在港北区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关于港北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对一些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已明确要相关部门予以公示,例如: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等专项补助已要求各村委、社区在各村委、社区的公示栏中按季度公示补助对象和金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支出已要求在各乡镇财政所按月公开支出情况,资金结余情况。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中的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已在各个学校公示,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的补助情况已在区教育局公布栏中公示。

二是在广西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信息962条。预公示采购文件共50条,其中工程类3条、货物类25条、服务类22条;采购公告共290条,其中工程类招标竞标公告69条,货物类发布信息93条、服务类发布信息128条;更改公告信息共55条,工程类更改公告32条,货物类更改公告7条,服务类更改公告16条;成交结果公告共257条。其中工程类66条,货物类77条,服务类114条;采购合同公告共191条,其中工程类39条、货物类78条、服务类7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网站公开409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的主动公开信息409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7年,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主动公开类文件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尚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本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也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以及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不够高,信息报送不够及时,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随着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财政主动公开的社会热点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重抓管理,在信息公开质量上进一步拓宽渠道,及时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定期更新维护。强化学习,提高信息管理维护员的业务素质,积极组织参加各种专业业务培训,拓宽眼界,开拓视野,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推进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

 

 

 

港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