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港北区新农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港北区新农办 作者:港北区新农办 发布日期:2018-03-12 14:58 阅读:5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规定,2017年区新农办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办2017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区新农办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工作变动后及时调整人员。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新农办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细珍同志兼任。

完善港北区新农办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编制港北区新农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及时在港北区门户网站发布;完善本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栏目信息完整、内容更新及时。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区新农办主动公开信息215条。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港北区“美丽港北?宜居乡村”、精准扶贫、党建等中心工作,在港北区门户网站及时调整更新发布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港北区新农办不存在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的现象,在港北区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是215条,主动向港北区政府服务中心、港北区档案局、贵港市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各215条。港北区新农办2017年及时调整更新发布政府信息215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港北区新农办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的建设,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区新农办办公室,公布了办公时间、地点、受理程序等。港北区新农办2017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港北区新农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2017年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快信息公开内容的录入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

 

 

 

                                                                 港北区新农办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