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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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建议:以系统性对策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来源: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作者: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日期:2018-03-06 16:01 阅读:598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但潜在金融风险也进一步凸显,成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全国工商联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提案》,提出了系统性的对策,从而服务于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案的撰写方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负责人指出,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原因包括:现有法律法规等制度安排滞后,不能完全适应金融产业发展;金融监管能力不足,尚不适应金融市场变化;金融体系供需结构不匹配,难以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实体经济存在产业、区域、企业等多方面的结构性失衡,配置金融资源的有效性不足。

  全国工商联建议,应采取系统性对策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其一,打造新制度供给,促进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要加快完善金融制度安排,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等管理制度,完善金融业务持牌经营管理;加强不同金融行业、领域之间法律法规制度的整体协调;对于新兴金融行业、业务和产品,应及时明晰监管主体、监管边界,加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中央地方财政体制改革,除特殊领域外,全面放开投资领域,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通过系列新制度供给,增强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提高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引导金融机构回归实体经济本源。

  其二,构建新监管框架,增强金融主管部门监管能力。要加快形成新的监管框架,补足监管短板。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理顺监管机制,在监管方向、监管政策方面强化统筹,补足监管短板,提高监管能力;引导规范金融创新,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机构的监管,强化对交叉金融业务的监管等,由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

  其三,形成新经济结构,从根本上为提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能力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的风险抵抗能力。坚持制造业强国战略,加大对中国制造2025、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上游过剩产业去产能进程,提高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比重。中央层面应加强政策的统筹性,避免产业同质性、区域政策同一性,造成金融资源在某些产业、区域的过度配置,为日后埋下风险隐患。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营资本,深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国有僵尸企业的出清和破产重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提案建议,未来三年政府可通过打造新制度供给、构建新监管框架、形成新经济结构,全面打响金融攻坚战,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在新时代下高质量发展。

  点评:

    应对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就要采取系统性对策才能有效防控。本提案给出这样一个思路:在打造新制度供给的基础上构建新监管框架,并增强金融主管部门监管能力,最终形成新经济结构,从根本上提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在新时代下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个思路将有助于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增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因而是切实的、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