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协调区委各部门工作、与上级党委及下级党委进行沟通,上传下达;
2.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文件的拟办、审核、印发、立卷、归档,办理乡镇和区直各单位上报区委的请示、报告;
3.负责对全区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向区委及上级党委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信息和建议;
4.负责区委有关材料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文稿的起草、送审、修改;
5.负责对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指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负责承办区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7.负责办理各类来信、来访,协调解决信访问题,承办上级机关转办的信访事项,对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全区各级党委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指导;
9.负责对全区机要、保密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10.负责全区涉密载体的销毁管理和全区保密干部、涉密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工作;
11.负责收集、研究、考证、论述和编写港北区解放前后各个时期党的重要人物和会议,重大事件、活动和问题的史实资料,提供上级部门和领导作参考,完成和上级有关部门所需的历史文献、图片、专题、论文和考证材料等
12.负责开展港北区经济体制、开放合作体制、农村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文化教育卫生、民主法制领域和社会改革、党的建设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参与编印港北区改革简报和其他内部刊物,参与港北区有关深化改革重要文稿的起草等;
13.负责网上信访工作、承办上级机关网上交办的信访事项、网上督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网上统计分析、考核评估等信访业务各个环节工作,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开发应用和管护工作,负责指导和培训乡镇及区直部门网上信访工作及技术处理工作等。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区委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紧围绕“忠、精、严”的要求,按照“136”的工作思路(“1”就是树立一种精益求精的精神,“3”就是强化办公室学习、参谋、服务3大主业,“6”就是提升以文辅政、组织协调、督查落实、机要保密、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六项能力),推动“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港北科学发展、赶超跨越贡献力量。
“1”就是树立一种精益求精的精神。区委办作为区委的“前哨”“后院”,必须把精益求精作为一种目标追求和价值取向,自觉做到接受工作不讲条件、执行任务不打折扣、面对困难不思退缩,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力求做到零差错、零失误,锤炼干部队伍过硬的综合素质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充分展现党办人的绝对忠诚和责任担当。
“3”就是强化三大主业。一是加强学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不断的学习中求得进步、提高本领。二是当好参谋。切实搞好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三是提升服务。注重超前服务、主动服务、精细服务,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6”就是提升六项能力。一是提升以文辅政能力。以区委的视角提出对策建议,在文稿起草、信息服务、调查研究等方面当好区委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二是提升组织协调的能力。充分履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职责,完善协调协商协作机制。三是提升督查落实的能力。充分发挥督查考核职能作用,始终把区委确定的重大部署和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完善督查方式方法,提升督促实效。四是提升机要保密的能力。大力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机要工作,确保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指示政令安全畅通。五是提升改革统筹的能力。充分发挥区委改革办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大改革工作力度,加强对改革办人员、责任单位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六是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始终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坚持”要求,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综合能力培训。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为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四个股室:秘书股、综合股、政工股、信息股,有八个挂牌(下属)机构:区委督查室、区委机要局、区国家保密局、区信访局、区保密技术检查中心(涉密载体管理销毁中心)、区委党史办公室、信访信息中心、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所属单位
(1)区委党史办公室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区保密技术检查中心(涉密载体管理销毁中心)、信访信息中心、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港北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属二层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含二层机构)
1.行政编制人数16人,其中:工勤编制人员1人;
2.事业编制人数17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3人(含工勤编制人员0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4人(含工勤编制人员0人)。
(二)人员构成(含二层机构)
1.实有人数共计35人, 其中:在编在职人员28人,聘用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
2.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休职工人数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426万元,同比增加66.3万元,增长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万元,同比增加66.3万元,增长18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18年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部门的新设立和人员的增加,二是工作职能的增加等。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20%;项目支出1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同比增加21.91 万元,增长15%。 2018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部门的新设立和人员的增加,二是工作职能的增加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64.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51%,同比增加65.66万元,增长25.9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0%,同比减少5.04万元,下降14.29%;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7.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5%,同比增加0.76万元,增长11.38%;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8%,同比增加3.42万元,增长21.81%;
(5)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6%,同比增加1.50万元,增长43.3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63.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78%,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20.2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2.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15%,同比增加54.40万元,增长30.63 %。主要原因是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85%,同比增加5.67万元,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机构部门的新设立和人员的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2.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22%,同比增加21.91万元,增长15.5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22%,同比增加21.91万元,增长15.55%。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2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2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2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万元,项目支出162.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207.2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06.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8万元。
(1)人员经费预算175.22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津补贴标等人员经费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2万元,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7.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是单位负担的在职人员按规定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缴的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公积金19.1万元,主要是单位负担的在职人员按规定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信访事务15.64万元,主要是信访工作的业务支出、信访局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数据专线租赁维护费和信访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服务费等。
6.专项业务60.9万元,主要是机要公文传输网络及视频会议平台专线改造维护租赁费、区联合督查工作经费、区委机要、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工作经费、区委信息收集及工作经费、区委党史办编纂出版《中共港北区委执政纪事》经费、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及宣传经费、改革工作经费等。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6万元,主要是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和贫困第一书记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驻村补贴。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30.24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单位负担的在职人员按规定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缴费。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2.00万元,同比预算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33 %。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万元,同比预算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33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压减公务用车的燃油费、修理费及过路过桥费等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共有 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八个挂牌(下属)机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3.20万元,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20%,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机构部门的新设立和人员的增加,二是工作职能的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2.44万元,同比减少19.06万元,下降30.99 %。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4.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9.43%;服务项目采购预算38.4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0.5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办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48.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48.26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100%,具体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0万元。本部门没有车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6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0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项目名称:区委及办公室协调工作经费,预算金额25.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 项目名称:机要公文传输网络及视频会议平台专线改造维护租赁费,预算金额20.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 项目名称:办公用品文印耗材费,预算金额18.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港北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