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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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纪要
来源:港北区政府办 作者:港北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12-28 13:04 阅读:1871

2017年12月26日上午,受区长黄英梅委托,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燕忠主持召开港北区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港北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港北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议题。

会议原则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会议指出,《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是港北区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文分“2017年工作回顾”“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3个部分,具有科学性、务实性、系统性、指导性。会议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起草小组要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原则通过了《港北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指出,《港北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总结了我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了详细的计划。会议要求,区发改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区委审定

会议原则通过了《港北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指出《港北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总结了我区2017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对2018年财政预算进行了详细的计划。会议要求,区财政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区委审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