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镇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7〕70号)和港北政办通〔2017〕52号等精神,为全面完成我镇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陆震寰 镇党委书记
覃 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 班作胜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
成 员: 邓尚伟 镇党委副书记
甘贵全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蒙锦华 镇统战委员、副镇长
韦绍波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郑雄健 镇党委组织委员
廖子钧 镇人大副主席
苏小川 副镇长
李伟华 副镇长
韦文海 书记助理
倪新孟 镇长助理
欧育全 镇司法所所长
潘正鹤 镇民政办主任
梁 程 镇社保中心主任
何伟钢 镇计生站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镇人大主席班作胜负责牵头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依法依规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
(二)坚持权责一致。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三)坚持高效便民。针对当前行政权力运行耗时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等关键环节,简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方便社会公众办事。
(四)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和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事项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节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根据区政务办要求,切实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动员会。
(二)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2017年5月—6月)。积极和区政务办和区编办等部门沟通,组织工作人员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报送该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区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三)审核流程阶段(2017年7月—10月)。逐级审核上报至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由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四)公开发布阶段(2017年12月底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征求区编办、区法制办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本辖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分别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我镇部门网站等平台显著位置予以公开。我镇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规定进行公开。
(五)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1月底前)。积极配合区政务办和区绩效办对我镇开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六)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推进)。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为推进落实有关工作,组织召开班子会认真研讨,并由镇党委书记陆震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班作胜牵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二)落实到位,积极配合。部门职能清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质按时完成任务。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镇各有关部门,各村要组织人员学习相关业务流程。
大圩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