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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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建设局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具体实施方案
来源:港北区建设局 作者:港北区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12-14 14:57 阅读:808


    根据《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北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北政办通〔201752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港北区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贵港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港北区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规范港北区建设局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港北区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依法依规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

(二)坚持权责一致。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梳理、明晰、确认港北区建设局行政权力基础上,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三)坚持高效便民。针对当前行政权力运行耗时长、材料多等关键环节,简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方便社会公众办事。

(四)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和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事项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编制范围

(一)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单位。港北区建设局各二层机构,其涉及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由港北区建设局编制。

(二)编制和优化运行流程的行政权力类型。按权责清单明确的10类行政权力,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5月31日前)。港北区建设局明确本单位的法制机构牵头负责单位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动员,部署工作要求。

(二)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20176月31日前)。港北区建设局要加强与本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的工作机构的沟通对接,把开展两单融合工作与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同步进行。对经确认保留的10类行政权力,依照统一的标准,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统一报送审核。

(三)审核流程阶段(20177—10月)。港北区建设局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要按时上报港北区推进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港北区推进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确保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

(四)公开发布阶段(201712月底前)。

港北区建设局要及时将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本单位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在本级政府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五)总结考评阶段(20181月底前)。根据本级政府牵头单位开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考评总结和迎检工作。

(六)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推进)。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两头受理。对有特殊原因不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相关股室及各二层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港北区建设局成立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高建伟担任,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城监大队、规划建工股、劳保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投标站、墙改办、政务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港北区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人员从有关股(室)站队抽调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人员。要加大对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的支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推进时间节点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统筹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港北区建设局各级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工作,确保2017年底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通过举办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实现本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港北区建设局要加强对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港北区建设局同一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标准统一、无差异化。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宣传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纳入考评,强化督查。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充分发挥绩效考评作用。要加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报备具体落实方案。港北区建设局根据本级政府的实施方案和本方案,按照四个明确(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明确责任人)要求,抓紧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落实方案,同时报送于本级政务办备案。

(二)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港北区建设局各股(室)、站、队要根据附件的工作任务推进时间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在年底权力运行流程绩效考评中进行相应扣分。

未尽事宜,请与港北区建设局编制和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425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