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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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镇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
来源:庆丰镇政府 作者:庆丰镇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13 20:21 阅读:791

庆丰镇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和优化区县镇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1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7〕70号)、《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北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北政办通〔2017〕5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我镇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我镇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我镇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按照统一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标准,依法依规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

(二)坚持权责一致。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梳理、明晰、确认本镇行政权力基础上,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三)坚持高效便民。针对当前行政权力运行耗时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等关键环节,简化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方便社会公众办事。

(四)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和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事项外,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三、编制范围

(一)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单位。镇直各单位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赋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政权力的单位。

(二)编制和优化运行流程的行政权力类型。镇直各单位权责清单明确的10类行政权力,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5日前)。镇政府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动员,部署工作要求。

(二)编制和优化流程阶段(2017年6月20日前)。镇政务办要加强与区政务办沟通对接,把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同步组织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对经确认保留的10类行政权力,依照统一标准,组织镇直各单位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镇直各单位编制和优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本部门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统一报送审核。镇直各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报送该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区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三)审核流程阶段(2017年7月—10月)。我镇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逐级审核上报至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由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权力“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镇政务办对经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的镇直各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复核,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公开发布阶段(2017年12月底前)。镇直各单位政权力运行流程经征求区编办、区法制办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本辖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分别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镇政府网站等平台显著位置予以公开。

(五)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1月底前)。镇政务办会同镇绩效办对本辖区开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六)推进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推进)。对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统一纳入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对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意义。镇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庆丰镇成立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房军伟担任,副组长由宣传委员李菊丽担任,成员由镇直各单位一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务办,主任由宣传委员李菊丽担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人员。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是涉及到区、镇两级的系统新工程,财政所要加大对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的支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落实专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推进时间节点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统筹协调、推进、指导、监督镇直各单位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工作,确保2017年底能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镇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本行业本系统的同一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标准统一、无差异化。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深层次宣传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纳入考评,强化督查。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纳入各镇直各单位绩效考评范围,加大考评权重,充分发挥绩效考评作用。加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报备具体落实方案。镇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按照四个明确(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明确责任人)要求,抓紧制定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于2017年6月5日前报镇政务办备案。镇政务办将组织督查组按照各单位的具体落实方案适时开展绩效督查工作。

(二)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镇直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推进时间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在年底权力运行流程绩效考评中进行相应扣分。

(三)落实专人负责。1.请镇直各单位于6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到镇政务办。2.6月15日前,请镇直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依法依规逐项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将有关纸质材料经单位盖章后报送镇政务办,电子版发送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镇政务办联系。联系人:张馨元,联系电话:4622111,传真:4625588,邮箱:qingfengzhengfu@163.com

 

 

庆丰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