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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纪要
来源:港北区政府办 作者:港北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9-22 16:34 阅读:816

2017年9月15日,区长黄英梅主持召开港北区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港北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港北区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贵港市港北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议题,集中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港北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会议要求区教育局要根据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做好工作,明确改革目标,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教育机制,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同时加强教师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与全区全市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会议审议通过了《港北区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港北区被列为广西第一批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县区,自治区明确把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列入市县区2017年度绩效考评范围。会议要求覃露副区长负责组织抓好该项工作,并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工作推进。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港市港北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会议指出,《贵港市港北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基本原则明确,总体上贯彻了贵港市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和部署,制定的规划目标内容较全面,目标指标合理,符合港北区脱贫攻坚实际。会议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十三五”扶贫目标任务,分析好当前脱贫攻坚的主要挑战,把握我区脱贫攻坚的主要机遇,明确脱贫攻坚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

      会议分别从“总则”“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纠错和决策责任”“附则”等九个章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系统学习。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决策或重要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纳入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坚持勤学、真学、善学,带着问题学习,联系实际思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践中灵活运用,推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