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区长黄英梅主持召开港北区五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西储投资有限公司延长厂房租期并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会议经研究,同意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西储投资有限公司延长厂房租期并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期为15年。会议要求,港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要做好租赁园区企业标准厂房事宜,确保电动车企业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