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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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港北区建设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方案
来源:港北区建设局 作者:港北区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11-15 10:06 阅读:1191

       根据《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提升我局政务舆情回应实效性、权威性,现就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 

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涉及港北区人民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 

二、把握需回应的政务舆情范围 

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主要包括: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平台建设 

(一)加强新闻发布平台建设。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已掌握的事实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最迟应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视情连续召开。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遇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疫情、媒体持续关切等政务舆情,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二)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发布政府信息。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楚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文字、图解、音频、视频、网站链接相结合的形式予以展现,使回应的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增强吸引力、亲和力。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公众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馈,掌握舆情动态,引导舆情方向。 

(三)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舆情回应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逐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开通率,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信息。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要按照《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单位网络发言人,积极受理网民提出的问政问题。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收集民意、舒缓民情、解决民困、化解矛盾,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加强政务舆情回应机制的建设 

(一)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讲清事实真相,消除谣言。 

(二)完善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要坚持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同步安排、同步推进,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要明确审核主体和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三)建立专家解读机制。针对政务舆情的不同类别和特点,可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或选聘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建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专家库,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四)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政府新闻办、网络监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快速反应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探索效果评估机制。加强对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效果的评估,鼓励结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三方评估,逐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政务舆情回应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