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港北区侨联 作者:港北区侨联 发布日期:2017-10-16 23:19 阅读:958

 

 

第一部分: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进行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二)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我区的发展、稳定服务。

(三)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区的经济合作和科技、文化交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外联谊活动。

(四)做好推荐人大、政协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工作,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

(五)组织召开全区的侨代会、委员会。

(六)承办上级侨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决算单位为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无二层机构。本会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位(参公),编制3人,在职干部职工4人,提前退休1人。

第二部分: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3.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4万元,增加28.87%。

1.财政拨款收入50.6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均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53.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4万元,增加28.87%。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2.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3.1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均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3万元,增加30.94%。其中:基本支出46.33万元,项目支出4.16万元。

(一)行政运行42.57万元,主要用于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7万元,主要用于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为完成相关侨务工作任务、保障侨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华侨事务1.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方面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1.19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0.05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六)住房公积金2.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2万元,增加27.25%。其中:人员经费2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持平,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6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万元,比2015年增加3.28万元,增长192.94%。主要原因是:人员提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2.9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2万元,办公桌椅原值0.7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6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对于慰问费0.5万元,我们按年初计划分别于春节、中秋前夕对归侨侨眷进行了走访慰问,慰问品、慰问金发放到位,让侨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达到了预期的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港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