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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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贵政函〔2017〕46号)
来源: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北分局 作者: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北分局 发布日期:2017-06-18 17:29 阅读:961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有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保持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历年度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积极围绕强化民生保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等目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安排贵港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为贵港在更高层次上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土地要素保障。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301.3287公顷(具体指标数详见附件)。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 住宅用地40.3732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为棚户区改造用地)2.6435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为37.7297公顷;

2. 商服用地为14.8008公顷;

3. 工矿仓储用地为206.2797公顷;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8.5035公顷;

5. 交通运输用地为1.3715公顷;

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0公顷;

7. 特殊用地为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7年度将贵港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布局按区划划分如下:其中,港北区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88.294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2.48%;港南区计划供应50.186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6.66%;覃塘区计划供应62.847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0.86%

四、政策导向

(一)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研判我市城市化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力度,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产业用地考核评价,倒逼存量土地盘活,努力提高单位用地产出水平;认真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动工开发。

(二)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用地管理。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优先保障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确保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数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供应量不低于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70%的规定。坚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逐宗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做到应保尽保。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力度,强化民生项目配套提升。

(三)严格执行用地管理标准。建立和完善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有效落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加强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工业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提倡和推广工业用地项目的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科学合理确定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等经济技术指标,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征地拆迁力度,确保土地及时供应。各征地实施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后,及时组织清表和砌围墙,同时做好高压电线、通信线、地下管网等设施的搬迁工作。

(二)实行计划执行通报考核。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供地项目,各辖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加快组织供地所需材料,确保项目及时供地。市国土局在抓好市区供应计划执行的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对全市供地计划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排名。市政府将重点对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三)强化住房用地有序供应。加强对商品房供应结构的引导,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努力实现供需结构均衡,确保住宅用地及时供应,形成有效供给。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切实把握好土地出让节奏、时序和价格,不断探索和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持续稳定供应,促进土地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国土部门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避免土地闲置浪费。各园区加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强度、亩均产出、亩均税收等出让合同、入园协议等履约监管协议约定指标落实情况的评价考核。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将严格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