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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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建设局关于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的汇报
来源:港北区建设局 作者:港北区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7-06-06 17:22 阅读:825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现就2017年上半年我区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贵财建[2016]325号)》的文件精神,我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初次分配方案任务数为110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00户2017年1月份我局已将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前期摸底调查的通知下发到各乡镇,局领导也多次下乡与乡镇干部一起研究讨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过几轮的摸底调查和信息完善,4月份已将任务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核对后将指标安排到农户,形成初步安排名单。各乡镇改造户数为:港城镇:96户;大圩镇:151户;庆丰镇:222户;根竹镇:92户; 武乐乡:129户;中里乡:223户;奇石乡:19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为:港城镇:80户;大圩镇:76户;庆丰镇:156户;根竹镇:22户; 武乐乡:83户;中里乡:153户;奇石乡:130户。我局已于5月初对各乡镇进行农村危险房屋鉴定培训,895户住房安全等级各乡镇正在核实,7个贫困村已解决98%有稳固住房各乡镇正在核实。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上级下达任务较慢,建设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是自治区只明确了今年危房改造总任务数但没有明确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任务数,致使该区下达任务到各乡镇时可能会造成建议的建档立卡任务数与自治区任务数不一致、无法完成绩效任务或超出任务、无法支付超出自治区建档立卡任务部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危房改造指标资格认定存在困难,如加入农村合作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可以享受危房改造政策(2011-2015年的审计反馈认为不应享受)及有柳微车是否可以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四是部门之间沟通不通畅,数据不一致。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有危房改造需求上不一致,如在扶贫数据平台上显示没有危房改造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危房改造系统中却有需求,在扶贫数据平台上显示有危房改造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危房改造系统中却没有需求,在扶贫数据平台上有部分住房保障不达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危房改造系统中也没有需求。

 五是部分2017年预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不达标,贫困户没有能力自筹资金,即使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补贴也不够资金解决稳固住房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力度指导乡镇对危房改造的农户调查摸底,对调查摸底的名单进行核实是否符合危房改造条件。

  二是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贫困户有稳固住房指标的有效途径,重点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优先安排2017年预脱贫户,通过危房改造解决贫困户有稳固住房,确保2017年预脱贫户稳固住房全覆盖。

 三是抓好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批。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开展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按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做好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定和把关。

 四是多方合作,上下联动。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和危房改造范围,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数量。扶贫部门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并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民政、水库移民、卫生计生、残联、国土、地震等部门协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五是按照贫困、一般贫困、特困三个等级加大补助力度,同时加强危房改造资金使用与管理,加快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发放,赢得主动。